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公告

作者: 时间:2024-07-02 点击数: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于2000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佛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佛山市国家级工业园三水园区腹地,总占地面积956亩,建筑面积约29.3万平方米,政府总投资约14.6亿元,全日制在校生超万人。学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示范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佛山市职业教育基地总部单位,佛山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牵头单位,佛山市职业教育学会牵头单位。

为适应建设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发展的需要,促进马克思主义学院改革创新,现面向国内公开诚聘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一、招聘岗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专业技术四级岗

二、 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乐于奉献,公道正派,为人师表,作风民主,坚持原则,廉洁自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学风作风行为准则和科研诚信行为被处理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要求

1.具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正高职称。

3.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知名度,熟悉国内相关学科建设和发展的现状,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发展的办学能力。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或人才项目优先。

4.具备担任院长所需要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对外交往能力。具有高等教育管理工作经历。近5年担任国内公办高校二级学院副院长、教学科研等处室副职以上职务优先。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业绩特别突出的,经学校研究后学历可适当放宽至硕士。

业绩成果材料须为近五年内的有效材料,不在时限范围内的学术成果不作为基本资格条件,但可作为学术背景支撑。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年限以及处分期限等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聘期与待遇

1.全职引进,事业编制。首聘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

2.根据受聘者的人才层次、学术水平、岗位职责等,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薪酬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并提供40万至60万科研启动费。

3.符合佛山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和标准的,提供50万至250万安家补贴、30万至750万购房补贴。安家补贴、购房补贴、生活补贴在入职后按照现行佛山市相关人才政策要求申领,如遇政策调整,则按佛山市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4.学校按相应规定提供周转住房一套。

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24年7月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招聘动态信息将及时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更新。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公开招聘邮箱fszyrsc@fspt.edu.cn报名,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报名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1)、《 佛山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附件2)。

2.提供佐证材料:身份证、各阶段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承担职务证明、人才计划入选证明及近五年代表性成果(论文、著作、项目、专利、获奖等)等。以上材料按顺序制作成含目录的1个pdf文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考核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按学校招聘考核流程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采取主题研究汇报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现场打分,取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学校面试成绩作为最后录用分数,且必须高于80分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学校党委根据考核结果,结合岗位契合度等情况确定面试考核通过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学校组织通过面试考核人员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学校对体检合格者开展人事考察。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由学校党委会审定拟聘人选,并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考核任务和指标,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如发现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学术造假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守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聘用后发现并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未在指定时间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博士毕业生,学校一律不予聘用。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材料。

(三)工作经历方面,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岗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

(四)以上招聘内容和相关待遇要求如遇国家、省、市和学校各项政策变化影响,则以相关政策要求为准。

 六、招聘管理

   联系网址:http://www.fspt.net/

   联系邮箱:fszyrsc@fspt.edu.cn

   联系人:周老师 ,0757-87263102

 投诉电话:0757-87263139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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